2018注册公司注册的最新条文变更

微信图片_20200429092958.jpg公司注册是一项依法建立公司的商务活动,所以必然会受到许多法律法规的影响,如果你们在进行公司注册时对这些法律法规不了解的话,就会对咱们的公司注册和公司开业形成会大的影响。所以了解公司注册的相关方针法规是关系到咱们的公司注册活动是否可以顺利完成的重要条件。

与公司注册相关的方针有许多,如《公司法》、《税法》、《合同法》等,不过许多方针条文都会跟着时刻的推移和商场的改变而发作必定的改变,所以咱们在进行公司注册时及时的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的。下面企业常青小编重要要为我们解读的是《公司法》的最新条文改变。

关于《公司法》的最新条文变更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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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变更为认缴登记制

《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公司股东(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放宽了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

《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下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注册公司;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相关登记文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新公司法进一步降低了公司建立的门槛,减轻了投资者的担负,便当了公司准入条件,为推动公司注册资本挂号制度改革供给了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