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小知识 ‖ 不能作废的发票

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一致。

TWO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8年1号公告)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THREE

根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支持作废。开具纸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有误的,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

FOUR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6年47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具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和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的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FIVE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的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