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又可以少交税了!这25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继续执行!

01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一、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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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5号)


02
金融机构部分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 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03

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04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优惠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05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个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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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06
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

单独申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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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07

免于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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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优惠

【政策依据】

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08
外籍个人优惠

8项补贴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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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财税〔2018〕164号



09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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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财税〔2019〕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010
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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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财税〔2019〕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011
经营公租房租金收入税收优惠

1、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2、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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