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发票如何开具?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如下图:
二、选择【蓝字发票开具】。如下图:
PS:纳税人首次开票的,可以先进行【开票信息维护】:
https://mp.weixin.qq.com/s/ivC_CzEuGdYJoWPSwIiuPw
三、选择【立即开票】——【电子发票】,选择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并根据需要选择【特定业务】。如下图:
四、以下我们以“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票”为例,来说明一下发票开具的信息填写步骤:
(1)填写【购买方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开具普通发票的,仅【名称】为必填项。
(2)填写【开票信息】:【项目名称】【金额(含税)】【税率/征收率】【税额】四项为必填项。
(3)填写【特定信息】:货物运输服务的特定信息,需要填报【运输工具种类】【运输工具牌号】【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称】。如下图:
PS:选择【特定业务】的,才需要填报特定信息。该部分特定信息相当于目前部分纸质版发票必须填写的备注栏内容。
五、信息填写完毕后,确认无误,选择【发票开具】即可。
数电发票如何红冲?
情形一:开票方开具全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如下图:
二、选择【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录入相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后,点击【查询】
三、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四、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五、《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情形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一、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如下图:
(2)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
(4)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
二、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在菜单中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进入如下界面。
(2)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号,点击【查询】。
(3)查询结果显示如下图所示:
(4)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5)弹出窗口,如下图所示:
(6)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向下滑动竖型条,进入界面。
(7)核对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
三、《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发票红冲的表格,可以辅助大家记忆哦!
数电发票如何填写备注栏? 一、特定业务备注栏 数电发票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其中,有5项特定业务,其相应的“备注信息”为必填项(不填开不了票),包括: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旅客运输服务。 一、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称】【跨地(市)标志】。 二、货物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运输工具种类】【运输工具牌号】【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称】。 三、不动产销售 不动产销售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不动产地址】【面积单位】【跨地(市)标志】。 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不动产地址】【租赁期起止】【跨地(市)标志】【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面积单位】。 五、旅客运输服务 旅客运输服务没有必填信息,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填报“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等信息。 二、开户行及账户备注栏 数电票对备注栏信息没有具体规定(除另有规定情形外),但可以根据客户需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备注: (1)开具发票时直接选择展示 (2)直接在备注栏备注 (3)通过业务场景设置固定模板 数电发票如何接收? 情形一:纳税人当地电子税务局未更新,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纳税人使用各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税务数字账户模块”,通过筛选,可以查询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情形二:纳税人当地电子税务局未更新,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纳税人可以通过当地电子税务局,进行用票业务操作。具体步骤为: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二、选择【发票查询统计】——【全